随着运输业的高速发展,因货物运输引发的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的案件时有发生。近日,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唐某已当场收到运输款,双方当事人均较为满意。
拖欠运费未付清
2024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黄某某请托原告唐某驾驶货运车辆到某石场运输砂石料至被告指定的地点制作葡萄桩,产生运输款合计10231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原告遂将被告诉至元谋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拖欠的砂石料运输款。
成功调解促履行
元谋县人民法院收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诉讼标的较小、双方争议不大,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此案委派给“凤凰花”调解员通过诉前调解纠纷。调解员接案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和气生财”的理念,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深入了解双方之间的争议焦点,从法理、情理等方面进行调解沟通。最终,双方在调解员和风细雨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支付案款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当场向原告支付了10000元运费。至此,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在诉前得以成功化解。
源头治理解难题
近年来,元谋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执源”双治理模式,通过诉前化解纠纷、从源头上破解难题,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稿:田文忠
编辑:潘雨燕
一审:杨 欢
二审:李自武
三审:黄 方